貴州大媽把廣場舞跳到了大馬路上
廣場舞是時下廣大群眾,特別是中老年人喜愛的健身運動,但在娛樂健身的同時,也要避免擾民,更要注意安全。
7月16日晚20時許,綏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指揮中心在工作巡查中發現,在縣城區幸福大道延伸段十字路口左側,有人占用馬路跳起了"壩壩舞",人數竟高達30余人。這群"舞者"不僅占用了兩條行車通道,更有4名觀看者站到馬路中央,完全無視后方來車,給現場交通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
交警大隊指揮中心隨即呼叫城區中隊前往該地點進行勸離。執勤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,跳舞群眾多數為中年婦女和老年人,更有老人抱著小孩參與其中。執勤人員通過詢問得知,跳舞人群在此跳舞已有幾天了,因為人數過多,自家"壩壩"沒有那么大的場地,所以到這里來跳。
執勤隊員隨即告知現場人員,在馬路上跳舞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,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,行人不得在車行道內坐臥、停留、嬉鬧。執勤隊員表示,不反對跳廣場舞,但是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在合理合法的場所進行,希望大家在強生健體的同時也要注意自身安全。
通過執勤人員的多次勸導,跳舞群眾也表示,理解執法人員的工作,為了自身安全,確實也不該這樣,愿意找其他地方跳舞。
越緹圍巾工廠小編看到這個以后只想說,希望大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。